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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政策】渑池县电力行业扶贫政策

    信息发布者:耿村人
    2019-07-09 08:40:52   转载

    渑池县供电公司行业扶贫政策

    一、低保五保优惠用电政策

    1.享受对象: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

    2.条件:经民政局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

    3.标准: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家庭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即每户每月5.6元的标准。

    4.办理程序:一是民政局确定低保、五保户名单,每季度将名单反馈供电公司;二是供电公司按照名单,将减免电费转给财政局指定账户;三是民政局每月或每季度将减免电费逐户发给低保、五保户。

    二、光伏扶贫行业政策

    1.享受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扶持家庭劳动能力弱、无稳定增收来源的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2.条件:光伏扶贫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网发电。

    3.标准:光伏扶贫项目电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燃煤电厂标杆电价部分(目前河南最新调整后为0.3779元/千瓦时),二是超出燃煤电厂标杆电价的补贴部分(即0.98元/千瓦时或者0.85元/千瓦时减去0.3779元/千瓦时部分)。项目并网后,电网企业即可发放燃煤电厂标杆电价部分(即购电费或上网电费),补贴部分须待项目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目录后,再由电网企业代为拨付(即财政补贴或补助资金)

    说明:在2016年12月31日前备案开建、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含630)并网的,执行0.98元/千瓦时的电价,2017年6月30日以后并网的,执行0.85元/千瓦时的电价。按照发改能源[2018]823号文,从2018年5月31日后针对光伏扶贫报装没有新的优惠政策。如遇电价政策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4.办理程序:

    一、 以文件代证件,推行上门受理。营销立户流程可由资产所有者或由县(区)政府授权认可的第三方自行办理,也可由供电企业光伏扶贫责任人上门代为申请。供电企业光伏扶贫责任人与乡政府(村委会)共同确认立户者与县(区)政府批复的光伏扶贫方案一致,不需要额外提供任何申请资料。

    二、 建档立户,完成信息录入。通过“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扶贫业扩接口,进行信息录入。

    三、 环节并行,调试合格当天并网。供电公司营销部组织运检部、调控中心联合开展光伏扶贫工程的并网验收,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出具并网验收意见,并行开展装表、并网调试等有关工作,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光伏扶贫工程建成后5个工作日完成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并网验收与调试合格的项目,当天实现并网发电。

    三、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

    1.享受对象:各乡镇省级贫困村、深度贫困村群众。

    2.条件:村村通动力电。

    3.标准:上述行政村电网基础设施达到400伏动力电全覆盖整村,户均配变容量1.5千伏安以上,满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的电力脱贫要求。

    4.实施程序: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要求,供电公司在2017至2019三年时间,完成对县域内无电户、动力电不足村庄全消除,执行上级贫困村建档立卡、整村销号要求,从而使全县贫困村户均容量提升至1.5千伏安以上,该项行业脱贫攻坚任务已于2018年5月份全面竣工投产,较原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电力配套

    1.享受对象:各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贫困户。

    2.条件:符合渑池县政府扶贫搬迁安置条件且按照上级政策已分配安置房的群众,免费给予报装接电。

    3.标准:按照上级投资政策,供电公司负责实施安置点至公共联结点高压线路架设、专用变压器、下户线表计安装及投入运行。

    4.实施程序:渑池供电公司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及时对拟建、在建的扶贫安置点电力接入工程进行立项、设计、实施、送电,截止2018年底全县易地搬迁安置点已全面通电。

    国网渑池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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