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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渑池县委就电动车挂牌一事回复群众来信

    信息发布者:耿村人
    2021-04-24 14:00:27    来源:今日头条   转载

    4月12日,三门峡市渑池县委书记就渑池县交警与保险公司推出的电动车挂牌一事进行了回复。

    网友留言:
    请问这是场联合广告营销活动吗?还是说已经有正式文件通知电动车必须挂牌,若没有正式文件通知,那么这场营销活动已经让一半以上的渑池人以为是交警队官方的通知。若有正式文件通知,请公示。

    三门峡市渑池县委书记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21年1月19日在人民网给县委杨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渑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渑池交警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电动车挂牌是否属于营销活动的问题,经调查,2020年5月30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部队印发豫公交办【2020】300号文件《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2020年8月4日,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部队印发豫公交办【2020】51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行动,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2020年8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就建立电动自行车身份识别体系、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提供损害赔偿等问题做出约定。2020年11月26日,三门峡市公安局、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联合印发三公【2020】817号文件《关于印发市区交通秩序整治及电动自行车百日安全骑行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要求,县交警大队经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后并与中国人保财险渑池分公司联合于2021年1月15日由中国人保财险渑池分公司各网点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业务,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而采取的行动,并不是广告营销行为。
    下一步,将督促公安局交警部门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日常宣传、监管工作,向群众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及保险意识,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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